市审计局:
根据襄审财改【2021】74号文件要求,市审计局派出审计调查组于2021年5月7日至5月8日对我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采取“疑点核查+重点事项”方式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意见。现就审计提出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审计问题整改工作
局党委高度重视,在局党委会议上通报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明确由分管局长牵头,规划财务科和机关纪委具体落实,成立审计整改工作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工作职责,落实整改工作措施。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明确整改时限和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同时,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
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确保审计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未按规定压减一般性支出和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问题的整改
审计意见:2020年一般性支出压减未达到20%,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压减比例未达到40%。
整改措施:我单位是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单位,2020年人员和职能逐步到位,在逐步规范的基础上已按照市财政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2021年度将更加严格执行压减规定。
2、关于购置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的整改
审计意见: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2020年4月购置文体用品发球机,支出0.16万元,直接计入办公费,未计入固定资产。
整改措施:因当期入账为单位管理费用,未计入固定资产科目,根据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审计报告要求,已责成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于2021年调账记入固定资产科目,并纳入国有资产系统管理。今后将进一步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账、财务账、资产实物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关于超标准采购固定资产问题的整改
审计意见:2018年至2019年涉及4项超标准购置资产,合计支出4.97万元,超标金额2.17万元。
整改措施:审计提出的4项超标准购置资产,其中三项均为机构改革前原市安监局购置;另一项为2019年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购买会议终端,其中会议平板(65英寸)1.9万元,资产分类不适用投影仪,不属于超标购置。目前我单位的资产购置严格按照《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的价格限额,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本着节约、合理的配置原则执行。
4、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审计意见:资产管理系统的部分资产入账日期、取得日期、投入使用日期差异较大,涉及345项资产,账面净值总额121.26万元。如:摄像头,取得日期、投入使用日期均为2019年5月20日,入账日期为2019年11月13日,相差177天。
整改措施:主要原因是财务入账日期是按报账日期入账,与取得和投入使用日期有所差异。今后将严格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购置的资产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准确登记更新固定资产台账。
5、关于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问题的整改
审计意见:单位部分往来账款挂账两年以上未清理。如: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8.91万元,挂账两年以上且无往来单位或个人明细。
整改措施:该款项为2018年前历史欠款,主要是个人缴纳医保费挂账款项,“两化”体系建设费及安全监察执法支队内部往来款等,预计在2021年底作调账处理。
6、关于资产购置预算执行率低问题的整改
审计意见: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2020年新增资产采购预算2万元,实际支出0.32万元,预算执行率16%。
整改措施:主要原因是执法支队部分办公电脑已达到使用年限,同时预计当年要进行事业单位改革,为更换办公电脑及新增人员配备办公设备编制资产购置预算,2020年未实施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因此未采购办公设备。在今后的预算编制中将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细化水平和预算执行率。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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