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工方案》(襄审财发〔2024〕26号)的通知要求,我局将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照整改责任清单,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力度。现将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总体情况
局党委高度重视,在收到正式审计报告时就成立了审计整改工作小组,明确主要负责人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规划财务科和机关纪委具体落实。在局党委会议上通报了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明确整改工作职责,落实整改工作措施。整改责任清单所指出的问题中,对内部管理控制方面的问题,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及补充相关手续已整改到位;对一些已经发生但已无法调整的问题,通过强调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内控制度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的方式进行了整改。整改责任清单中所列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精准
1.审计问题: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2.3万元,实际支出6.09万元,实际支出占预算的49.5%。
整改情况:已整改。我局在日常公务接待中严格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开支,三公经费预算按市财政要求进行了逐年压减,编制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时比2023年减少了24%。在今后的预算编制中将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细化水平和预算执行率。
2.审计问题:一是未将2022年度上级转移支付结转资金181.7万元编入预算;二是未将采购水域救援装备项目编入当年政府采购预算。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2023年年初编预算时按照市财政整体要求未将2022年度上级转移支付结转资金编入,已将此情况与市财政局预算科沟通,在编制下年预算时做到将各项收入均纳入预算,尤其是上级专项结转资金;二是2022年4月,市消防救援支队提出采购一批水域救援装备,用于提升水上专业救援能力,采购资金由市财政提供。由于市消防救援支队不具备使用市级财政资金开展采购工作的权限,故市政府办召集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建局等单位召开协调会议,决定由市应急管理局做为采购主体,采购一批水域救援装备,交市消防救援支队使用,因该项目于2022年中提出,未列入2022年初预算,市财政局2022年6月财政资金支出拟办意见单中建议从当年市级预算安排的预备费中安排。项目完成后,市财政2022年未拨付相关资金,2023年市财政将部分采购资金(815.72万元)拨付市应急管理局,用于支付给供货商。由于此项目在2022年已经完成采购程序,在2023年支付相关采购费用,不属于2023年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要求未能列入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我局立行立改,今后在发生此类特殊情况时,加强与财政政府采购部门的沟通反馈,严格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不编不采”,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二)改变支出用途、无预算、超预算支出
3.审计问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从公务接待费中列支财务代账费0.05万元;市地震前兆监测台从公务接待费中列支误餐费0.12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已责成宣教中心及前兆台立行立改,经反馈,二级单位负责人召开全体人员工作会,通报了审计问题。今后将强化内控制度,主管部门加强对二级单位的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培训及相关政策学习,严格按照开支范围及预算指标,规范使用资金。
4.审计问题:会议费支出预算9万元,决算支出9.53万元,超预算支出0.53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接受国务院督导检查及国家矿山局督导调研,各类专项检查及问题反馈汇报会增加,导致会议费支出略有增加。我局立行立改,进一步强调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加强经费支出管理,坚决不超预算列支。
(三)挤占项目资金用于基本支出
5.审计问题:从安全生产专项、应急储备管理专项、应急管理专项等项目经费中列支员工体检费用、订杂志费用、电话费、误餐费等基本支出。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因我局属于24小时应急值守,每天至少3人24小时不脱岗值班,值班加班均属于应急工作范畴,因此将值班餐工作餐列入项目支出;二是2023年2月因机构改革,原国动办防震减灾业务及相关人员、地震前兆台业务及人员整体划入我局,但公用经费预算指标并未划入,导致当年公用经费不足,占用了项目资金。今后将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预算使用项目资金,更加牢固树立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的意识,不符合项目经费列支的费用一律不允许开支,杜绝挤占项目经费的问题发生。
(三)内控制度执行不严
6.审计问题: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前兆监测台采购的3个服务项目,提供服务时间早于合同签订时间。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市应急管理局城区避难场所建设在政府采购网发布服务采购意向为2022年9月23日,2023年2月15日签订合同,而武汉鑫华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项目咨询报告显示咨询作业日期为2022年9月20日至2023年2月20日;二是市地震前兆监测台科普宣传片拍摄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验收报告中显示摄制时间为5月10日至5月11日,提供服务时间早于合同签订时间;三是市地震前兆监测台装修工程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验收报告显示施工时间为9月20日至9月25日,提供服务时间早于签订合同时间。整改措施:一是督促承担此项业务的救灾保障科认真梳理了7个应急避难场所项目2021-2023年全过程资料,理清问题产生的原因和根源,深入剖析在采购实施过程中的短板,在局机关每周组织的学习培训中对全体干部进行业务能力培训,讲解规范财务报销相关知识,明确采购过程中业务科室、财务部门、纪检监察的职责,加强对采购项目前期认证、事中审核监督、事后绩效评价等环节的执行。二是市地震前兆监测台召开全体工作会议,要求全体干部加强对单位预算执行及财务相关工作的认识,严格工作流程、严守制度章程。同时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财务管理。组织制定《关于成立襄阳市地震前兆监测台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成立襄阳市地震前兆监测台内部控制与监督小组的通知》等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7.审计问题:市地震前兆监测台通过询价选定湖北众安应急安全服务有限公司承揽鄂西北联运区地震拉练活动,并于12月支付该公司5万元服务费,项目询价及费用支出均未上会研究,补充的集体研究会议记录为单页纸张。
整改情况:已整改。市地震前兆监测台在召开的专题会上强调要加强事前详细预算,事中监控,事后审核相关附件凭证是否完整、合规,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大额支出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上会研究。
(四)财务管理审核把关不严
8.审计问题: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共支付襄阳巅之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应急值班餐7.3万元,均未事前审批、未进行公示。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我局为24小时值班制,应急值守人员每天3人24小时不脱岗值班,值班表每月由应急指挥中心排定并经局领导审批,报省厅值班室备案,并在国家综合应急指挥系统登记值守人员信息,值守人员就餐均严格按照值班表执行,已向审计组提供每月值班表;二是局办公室已按照审计意见建立加班就餐台账,制作了加班就餐审批单,加班人员事前填写加班就餐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办公室登记后方能就餐,事后由办公室按月汇总,在办公楼公示栏进行公示后方能对加班餐进行报销。
今后我局将以本次审计整改为契机,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层次分析,查找问题的原因,促进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控管理。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专项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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