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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襄阳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23-03-28 加入收藏
[, , 2022年,我局积极落实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着力强化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执法技能,打造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扎实开展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一是科学谋划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全市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为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法治学习,强化法治宣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印发《襄阳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任务清单》,将法治建设工作具体化、责任化。二是全力以赴积极开展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全局上下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大力支持示范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利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开设专栏,积极推送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内容。要求全体执法人员通过“i襄阳”APP“法律知识应知应会”小程序进行答题训练,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线下闭卷考试,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开发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应知应会知识”线上答题小程序,切实达到了“以考促学,提质见效”的目的。对各项迎检资料进行全面梳理,根据督导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检视我局在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细节着手,迅速反应、立行立改,对印证资料不全的,立即补充档案资料,顺利完成创建工作目标。, (二)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进一步完善普法工作体系,通过持续、有效的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增强生态环境部门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印发《关于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二是将《噪声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到“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中,组织专题学习培训,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等纪念日宣传相关内容。三是开展送法入企工作,将环保法律知识“口袋书”和执法案例“普法宣传册”送企1000余家次。开展线上、线下专家讲座,邀请企业管理人员参加,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和行业环境提升整治授课。取得良好效果,企业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环保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四是开展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邀请湖北联帮律师事务所律师、市生态环境局法律顾问罗锋进行授课,讲授民法典编纂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以及与生态环境相关的内容,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行政。五是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大力推进宪法宣传活动,开展专题讲座、观看宪法公益宣传片、观看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录播、发放宪法书籍等多形式、多维度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实施的深远意义。, (三)抓好重点人员学法工作。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作为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二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按照全市学法用法工作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全系统工作人员登录“湖北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开展普法学习,所有学员均已达到2400积分并通过考试。三是组织系统内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一月一法”学习,将“一月一法”与每月主题党日及系统业务知识集中培训相结合,全面提升干部职工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四)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法制审核流程,实行重大案件“一案三审”,提高执法人员办案水平的同时充分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了移动执法包,其中包含移动执法平板、执法记录仪、强光手电筒等常用装备,购置了7台无人机,并全部配备到城区各大队和业务科室,创新执法方式,为一线执法人员准确发现隐匿违法行为,弥补人员无法实地检查的视角盲区,有效扩大了执法检查半径,大幅度提升精准执法、科学执法效能,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供了装备保障。二是签订2022年度法律顾问协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参与局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审核把关工作,目前局机关召开案审会10次,共审核行政处罚案卷55件、查封(扣押)案卷9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卷15件。三是生态环境系统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公职律师,经审核已领取公职律师工作证,公职律师全面参与法制审核工作。, (五)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积极配合市政府、人民法院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及时对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作出答复,负责人积极参与行政诉讼。2022年我局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1 件,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7件,均由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尊重并严格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其中1件维持我局行政处罚决定,1件经市复议办调解已签订调解协议,其他案件市复议办正在审理中。, (六)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襄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完成三性审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已向社会公开发布实施;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襄阳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奖励举报办法》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完成三性审查,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发布实施,并报市司法局备案。, (七)切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为服务和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同共进,今年7月我局出台了《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优化环评审批服务的通知》,推出十项措施,聚焦环评全流程的痛点堵点,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服务,推动了环评审批工作内涵、外延、重心和方式加快转变。二是简化流程,将原环评审批正面清单中执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项目,在审批时优化内部流程,简化评审程序,如畜禽养殖、卫生类报告书项目只请一位专家进行评审;报告表项目不再组织召开专家技术评估会,只进行函审,搞好“优办”的工程。三是制定市生态环境系统《环评审批工作规范要求》,规范环评审批工作流程,要求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实施按日办件收到环评报告后,在5个工作日内必须组织召开专家技术评估会;专家评审会通过后,要求环评单位尽快修改完善,5个工作日内必须按照专家评估意见完成修改,报批后5个工作日内纳入局务会议题,审批科在1个工作日内按照局务会要求进行修改并起草批复,下足“快办”的功夫,切实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四是坚持差异化监管,动态调整执法正面清单,2022年3月,我局对正面清单予以动态调整,确定2022年度正面清单企业151家,对正面清单企业,执法人员减少现场检查,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模式,通过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对重点排污单位进行非现场检查。五是充分运用轻微违法不予处罚,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鄂环发〔2021〕27号),严格适用条件,规范实施程序,严格依法落实。2022年全市共办理适用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案件6件。, (八)强化执法能力建设,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一是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压缩评查时间,减少评查案卷数量,从“湖北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系统”中随机抽取案卷,采取交叉互评、合议评定的方式,上下联动、条块结合与自我评查相结合,并选派人员演示“湖北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系统”操作,讲解录入注意事项,推荐优秀案卷参加省厅评查。二是持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根据单位职能和实际情况补充制定2项抽查工作指引。结合监管工作需求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严格落实抽查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各项抽查工作,积极组织和参与联合抽查工作。2022年共开展6项抽查工作,其中联合抽查占比达到50%。及时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等工作信息,供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查阅,强化抽查工作的宣传、警示效果。三是严格落实环境执法责任,今年以来,我局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四个配套办法、行政命令等手段,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狠抓典型案件。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共计立案302起,下达处罚决定214件,实施查封扣押9件,限产、停产3件,移送行政拘留4件,移送环境污染犯罪4件。, (九)完善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为切实做好全市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强化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企业绿色发展,严格按照《湖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要求,扎实有效落实全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切实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纳入动态化管理,严格规范信用平台的使用及维护,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从而促进企业绿色发展。截至目前, 经湖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评定绿标5家,黄标313家,黑标16家,蓝标1091家。, (十)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一是对国家交办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清单(第二批)符合索赔情形的启动索赔程序。其中,一起案件经磋商进行了现金赔偿,一起修复完成,一起由我局作为赔偿权利人指定部门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余启动的案件正在办理之中。二是对国家交办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清单(第三批),经梳理后交办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分局,迅速组织开展核查工作,92件线索全部核查完毕,填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进展报送系统”后已审核通过。三是召开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当前重点任务,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流程、重难点问题及省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要求做了详细解读,并组织参会人员观看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视频讲座。四是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定期筛查制度,自主开展2022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对符合启动情形的案件交办市直各相关单位核查办理。,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来,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上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有待加强,目前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力量仍有不足,执法人员在法律适用、文书制作、执法记录仪使用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升;二是法治思维有待加强,个别执法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学习的针对性不足,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还不够全面透彻,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法治宣传力度有待加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对企宣传、新法规宣传等创新举措不够。,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纳入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员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内容。主持召开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推进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安排部署法治政府、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工作,参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实地评查见面会。主持召开襄阳市2022年上半年执法工作通报暨下半年重点执法工作推进会议,通报上半年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分析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下半年重点执法工作推进落实举措。带领执法“攻坚突击队”组成驻点执法组,开展全市涉水、涉气重点企业执法检查。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带头参加省厅组织“一月一法”活动,局领导班子全年学法9次,局系统干部职工学法13次,无纸化考试参考率100%,优秀率96%。局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将学法用法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促进依法履职。, 四、2023年计划, 2023年,我局将继续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促进工作,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发展。, 一是强化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工作,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逐步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使行政执法工作更加细致、严谨;, 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活动,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等纪念日,加强对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持续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引导企业树立守法经营意识,强化企业经营管理者法治观念;, 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备案审查制度;, 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积极配合市政府、人民法院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严格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 五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科学制定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计划,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把法制审核关,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2023年1月16日, ][]



2022年,我局积极落实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着力强化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执法技能,打造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扎实开展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一是科学谋划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全市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为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法治学习,强化法治宣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印发《襄阳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任务清单》,将法治建设工作具体化、责任化。二是全力以赴积极开展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全局上下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大力支持示范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利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开设专栏,积极推送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内容。要求全体执法人员通过“i襄阳”APP“法律知识应知应会”小程序进行答题训练,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线下闭卷考试,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开发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应知应会知识”线上答题小程序,切实达到了“以考促学,提质见效”的目的。对各项迎检资料进行全面梳理,根据督导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检视我局在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细节着手,迅速反应、立行立改,对印证资料不全的,立即补充档案资料,顺利完成创建工作目标。

(二)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进一步完善普法工作体系,通过持续、有效的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增强生态环境部门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印发《关于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二是将《噪声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到“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中,组织专题学习培训,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等纪念日宣传相关内容。三是开展送法入企工作,将环保法律知识“口袋书”和执法案例“普法宣传册”送企1000余家次。开展线上、线下专家讲座,邀请企业管理人员参加,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和行业环境提升整治授课。取得良好效果,企业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环保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四是开展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邀请湖北联帮律师事务所律师、市生态环境局法律顾问罗锋进行授课,讲授民法典编纂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以及与生态环境相关的内容,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行政。五是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大力推进宪法宣传活动,开展专题讲座、观看宪法公益宣传片、观看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录播、发放宪法书籍等多形式、多维度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实施的深远意义。

(三)抓好重点人员学法工作。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作为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二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按照全市学法用法工作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全系统工作人员登录“湖北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开展普法学习,所有学员均已达到2400积分并通过考试。三是组织系统内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一月一法”学习,将“一月一法”与每月主题党日及系统业务知识集中培训相结合,全面提升干部职工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四)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法制审核流程,实行重大案件“一案三审”,提高执法人员办案水平的同时充分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了移动执法包,其中包含移动执法平板、执法记录仪、强光手电筒等常用装备,购置了7台无人机,并全部配备到城区各大队和业务科室,创新执法方式,为一线执法人员准确发现隐匿违法行为,弥补人员无法实地检查的视角盲区,有效扩大了执法检查半径,大幅度提升精准执法、科学执法效能,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供了装备保障。二是签订2022年度法律顾问协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参与局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审核把关工作,目前局机关召开案审会10次,共审核行政处罚案卷55件、查封(扣押)案卷9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卷15件。三是生态环境系统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公职律师,经审核已领取公职律师工作证,公职律师全面参与法制审核工作。

(五)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积极配合市政府、人民法院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及时对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作出答复,负责人积极参与行政诉讼。2022年我局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1 件,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7件,均由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尊重并严格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其中1件维持我局行政处罚决定,1件经市复议办调解已签订调解协议,其他案件市复议办正在审理中。

(六)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襄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完成三性审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已向社会公开发布实施;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襄阳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奖励举报办法》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完成三性审查,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发布实施,并报市司法局备案。

(七)切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为服务和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同共进,今年7月我局出台了《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优化环评审批服务的通知》,推出十项措施,聚焦环评全流程的痛点堵点,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服务,推动了环评审批工作内涵、外延、重心和方式加快转变。二是简化流程,将原环评审批正面清单中执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项目,在审批时优化内部流程,简化评审程序,如畜禽养殖、卫生类报告书项目只请一位专家进行评审;报告表项目不再组织召开专家技术评估会,只进行函审,搞好“优办”的工程。三是制定市生态环境系统《环评审批工作规范要求》,规范环评审批工作流程,要求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实施按日办件收到环评报告后,在5个工作日内必须组织召开专家技术评估会;专家评审会通过后,要求环评单位尽快修改完善,5个工作日内必须按照专家评估意见完成修改,报批后5个工作日内纳入局务会议题,审批科在1个工作日内按照局务会要求进行修改并起草批复,下足“快办”的功夫,切实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四是坚持差异化监管,动态调整执法正面清单,2022年3月,我局对正面清单予以动态调整,确定2022年度正面清单企业151家,对正面清单企业,执法人员减少现场检查,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模式,通过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对重点排污单位进行非现场检查。五是充分运用轻微违法不予处罚,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鄂环发〔2021〕27号),严格适用条件,规范实施程序,严格依法落实。2022年全市共办理适用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案件6件。

(八)强化执法能力建设,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一是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压缩评查时间,减少评查案卷数量,从“湖北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系统”中随机抽取案卷,采取交叉互评、合议评定的方式,上下联动、条块结合与自我评查相结合,并选派人员演示“湖北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系统”操作,讲解录入注意事项,推荐优秀案卷参加省厅评查。二是持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根据单位职能和实际情况补充制定2项抽查工作指引。结合监管工作需求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严格落实抽查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各项抽查工作,积极组织和参与联合抽查工作。2022年共开展6项抽查工作,其中联合抽查占比达到50%。及时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等工作信息,供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查阅,强化抽查工作的宣传、警示效果。三是严格落实环境执法责任,今年以来,我局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四个配套办法、行政命令等手段,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狠抓典型案件。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共计立案302起,下达处罚决定214件,实施查封扣押9件,限产、停产3件,移送行政拘留4件,移送环境污染犯罪4件。

(九)完善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为切实做好全市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强化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企业绿色发展,严格按照《湖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要求,扎实有效落实全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切实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纳入动态化管理,严格规范信用平台的使用及维护,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从而促进企业绿色发展。截至目前, 经湖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评定绿标5家,黄标313家,黑标16家,蓝标1091家。

(十)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一是对国家交办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清单(第二批)符合索赔情形的启动索赔程序。其中,一起案件经磋商进行了现金赔偿,一起修复完成,一起由我局作为赔偿权利人指定部门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余启动的案件正在办理之中。二是对国家交办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清单(第三批),经梳理后交办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分局,迅速组织开展核查工作,92件线索全部核查完毕,填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进展报送系统”后已审核通过。三是召开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当前重点任务,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流程、重难点问题及省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要求做了详细解读,并组织参会人员观看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视频讲座。四是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定期筛查制度,自主开展2022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对符合启动情形的案件交办市直各相关单位核查办理。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来,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上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有待加强,目前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力量仍有不足,执法人员在法律适用、文书制作、执法记录仪使用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升;二是法治思维有待加强,个别执法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学习的针对性不足,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还不够全面透彻,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法治宣传力度有待加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对企宣传、新法规宣传等创新举措不够。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纳入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员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内容。主持召开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推进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安排部署法治政府、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工作,参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实地评查见面会。主持召开襄阳市2022年上半年执法工作通报暨下半年重点执法工作推进会议,通报上半年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分析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下半年重点执法工作推进落实举措。带领执法“攻坚突击队”组成驻点执法组,开展全市涉水、涉气重点企业执法检查。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带头参加省厅组织“一月一法”活动,局领导班子全年学法9次,局系统干部职工学法13次,无纸化考试参考率100%,优秀率96%。局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将学法用法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促进依法履职。

四、2023年计划

2023年,我局将继续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促进工作,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发展。

一是强化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工作,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逐步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使行政执法工作更加细致、严谨;

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活动,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等纪念日,加强对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持续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引导企业树立守法经营意识,强化企业经营管理者法治观念;

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备案审查制度;

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积极配合市政府、人民法院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严格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

五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科学制定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计划,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把法制审核关,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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