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盖章):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填报时间:2022年10月20日
序
号
证明名称
证明用途
设定依据
依据条文及内容
实施基
本情况
行使层级
事项类型
能否实行告知承诺制
索要
单位
开具单位
省级
市级
县级
乡镇及其它
能实行告知承诺制
备注
申请人承诺后,部门即给予办理,无需再提交证明
申请人承诺后,部门通过自行核查,无需再提交证明
申请人承诺后,需要在一定期限内补齐证明
证明材料核查方式
1
被治理土地权属的合法证明文件
依法取得治理范围内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第二十六条: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治理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治理申请,并附具下列文件:被治理土地权属的合法证明文件和治理协议;符合防沙治沙规划的治理方案;治理所需的资金证明。
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不动产登记部门
√
行政许可
√
2
治理所需的资金证明
具有治理所需的资金
银行
√
3
亲属关系证明
证明因继承申请登记的亲属关系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公安机关、公证处、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等
√
行政确认
√
4
死亡证明
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法院等。
√
填表人:王诗琪 电话:3223059
序 号 | 证明名称 | 证明用途 | 设定依据 | 依据条文及内容 | 实施基 本情况 | 行使层级 | 事项类型 | 能否实行告知承诺制 | ||||||||
索要 单位 | 开具单位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乡镇及其它 | 能实行告知承诺制 | 备注 | |||||||||
申请人承诺后,部门即给予办理,无需再提交证明 | 申请人承诺后,部门通过自行核查,无需再提交证明 | 申请人承诺后,需要在一定期限内补齐证明 | 证明材料核查方式 | |||||||||||||
1 | 被治理土地权属的合法证明文件 | 依法取得治理范围内土地使用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 第二十六条: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治理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治理申请,并附具下列文件:被治理土地权属的合法证明文件和治理协议;符合防沙治沙规划的治理方案;治理所需的资金证明。 | 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不动产登记部门 | √ | 行政许可 | √ | |||||||
2 | 治理所需的资金证明 | 具有治理所需的资金 | 银行 | √ | ||||||||||||
3 | 亲属关系证明 | 证明因继承申请登记的亲属关系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 第十六条:(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 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公安机关、公证处、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等 | √ | 行政确认 | √ | |||||||
4 | 死亡证明 | 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法院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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