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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2019年度)
来源: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2019年度)-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12-05 加入收藏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成绩, (一)依法履行职能方面, 1、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开展“四减一提”和“四个一”专项行动,今年,我局在去年基础上,主动再减事项(取消或下放)12项,减材料71项,减环节14个,减时限209个工作日。全市所有县(市)169项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业务实现了“一城通办、一岗通办、一网通办、一次办好”的“四个一”服务,72项高频业务可在人社APP上办理,48项业务可在微信、支付宝办理,服务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四减一提”和“四个一”行动均受到了省、市领导和中国劳动保障报、中国组织人事报、湖北日报等众多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 2、政务诚信建设稳步推进。我局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严格执行就业、工伤、养老等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今年我局根据人社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北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将襄阳东博纺织有限公司和襄阳市金沙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恶意欠薪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我局先后制定了《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襄人社办〔2016年〕48号等一系列文件,详细规定了我局重大事项决策的形式、程序,合法性审查的有关事项和内容,民主公开、跟踪评估及责任追究等。这些文件的制定提升了我局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公开性和民主化,加强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涉及我局的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的清理并及时修改或废止。,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规定了局机关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并详细规定了决策应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今年我局制定的《襄阳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的实施指导意见》和《襄阳市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试行)》均按照决策程序,做到科学民主合法。, (四)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16年,我局已出台和《襄阳市人社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襄人社办〔2016〕86号),2019年,我局新出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襄人社办〔2019〕56号),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国家、省、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要求,将行政执法信息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主动向社会公开,运用襄阳市劳动保障维权指挥中心系统,公开受理举报投诉案件涉及的主体信息、职责信息、程序信息、清单信息、监督信息等,便于劳动者劳动维权,及时准确完整记录并公开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佩戴执法标志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在执法活动中,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2019年以来,24个行政处罚决定自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官网、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及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按照国家“双公示”要求,所有行政处罚决定均通过“双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在8月份作为现场考核单位接受国家“双公示”考核组对我市考核,受到充分肯定,并被在全市通报表扬。集中公布重大违法行为6批次50起(次),将1100余条信用信息分类推送至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 2、全面推行执法过程记录制度。制定了《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襄人社办〔2016〕86号),一是规范文字记录。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启用新修订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格式文书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525号)规定,正确适用执法文书,规范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重点环节文字记录,确保记录内容合法规范、客观公正、及时准确。运用襄阳市劳动保障维权指挥中心系统,线上实时记录900余起举报投诉线索的受理立案及办理进度情况。按照《湖北省劳动保障监察案卷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结案案件全部归档存储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等案卷资料。按照省劳动保障监察文明执法用语要求,在执法全过程中规范使用执法用语,在襄阳市劳动保障维权指挥中心系统使用中,制定24条标准答复用语,规范统一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答复用语;二是完善音像记录和信息化记录。配备执法记录仪6台,设置询问室1间,对现场执法检查、调查取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过程,根据实际情况对同步进行音像记录。运用襄阳市劳动保障维权指挥中心系统,对案件类型、行业分布、发案区域等信息作出统计分析,并通过政务中心与其他部门的信息互联,发挥对舆情应对、行政决策的积极作用,进而完善信用监管体系,推动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3、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制作了案卷合法性审查登记表,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核。举行了行政处罚听证会,通过听证程序对行政执法案件的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今年,我局77起(次)处罚案件均进行了法制审核。,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湖北省行政执法责任暂行办法》《湖北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制定《聘用协管员管理办法》,对执法辅助人员的录用、考核管理、工资福利待遇都做了详细规定,做到了管理规范。同时,做到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每年开展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等培训,执法人员均统一着装。今年开展了2期有关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有效落实, 能够做到自觉接受各项监督,认真研究和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019年,我局共承办建议提案46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7件(主办和分办20件)、政协委员提案19件(主办7件),涉及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职业能力建设、劳动关系、事业单位改革等多个方面。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涉及我局的行政诉讼案件,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守疆亲自出庭应诉,局各领导班子成员及局机关调研员轮流出庭应诉,今年涉及我局开庭的诉讼案件21件,其中,19件有局领导参与出庭,出庭应诉率达90%,较好地完成了诉讼工作。同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不存在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 (六)化解社会矛盾成效明显, 1、健全了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我局的劳动人事争议的仲裁和调解的多元化解机制能够有机衔接,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与上一级行政机关和法院能够有效对接,绝大多数矛盾纠纷能够通过法定渠道得到解决。今年我局仲裁案件结案率达97.5%,超出省厅规定的目标。, 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在法治宣传方面,2019年,我局重点开展“惠民政策进万家”活动,利用各个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资源,及时做好新出台政策法规文件的公开发布工作。积极开展“五促五进”活动,今年全市人社系统共开展 “人社脱贫攻坚政策宣讲”进贫困户486场,“就业创业政策宣讲”进校园77场,“惠企维权政策宣讲”进企业441场,“治欠保支政策宣讲”进工地183场,“人社便民利民政策宣讲”进村居913场,积极有效地宣传各项惠民政策。今年6月份,全省人社系统法治建设培训班暨“惠民政策进万家”活动推进会在我市召开。5月份我局荣获全省“七五”普法(中期)活动先进集体。,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极少数干部学法主动性不够。我局绝大多数干部能够积极认真自觉地主动学法用法,法律素养得到不断提升,运用法律思维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也不断增强,但极少数干部存在由于业务工作繁重,学法主动性不够的问题。, (二)人社政策法规宣传深度有待进一步深入。虽然我局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活动,但仍有少部分群众对人社政策法规了解不够。, (三)行政执法和劳动人事仲裁力量有待加强。行政执法领域存在案多人少的情况,行政执法力量有限,办案所需期限长,办案压力大,且行政执法领域突发情况多、案情比较复杂,执法人员经常需要加班加点处理工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作为司法的前置程序,承担了全市大量的仲裁工作,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 (四)工伤认定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虽然国家层面出台了《工伤保险条例》,但市级层面的《实施细则》制定较早,工伤情形规定不够细,与社会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不相契合,导致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实际操作不明晰,容易引起争议,当事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情形较多。, (五)“一窗受理”机制尚需进一步优化。一个窗口一个人同时受理169项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业务事项,造成工作人员工作量增加,业务压力增大。, 三、下步打算, 2020年,我局将继续认真履行人社部门的政府职能,继续完善依法行政的制度体系,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特别是重大决策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继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接受各项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继续深入推进“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活动。][]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成绩

(一)依法履行职能方面

1、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开展“四减一提”和“四个一”专项行动,今年,我局在去年基础上,主动再减事项(取消或下放)12项,减材料71项,减环节14个,减时限209个工作日。全市所有县(市)169项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业务实现了“一城通办、一岗通办、一网通办、一次办好”的“四个一”服务,72项高频业务可在人社APP上办理,48项业务可在微信、支付宝办理,服务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四减一提”和“四个一”行动均受到了省、市领导和中国劳动保障报、中国组织人事报、湖北日报等众多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

2、政务诚信建设稳步推进。我局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严格执行就业、工伤、养老等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今年我局根据人社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北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将襄阳东博纺织有限公司和襄阳市金沙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恶意欠薪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我局先后制定了《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襄人社办〔2016年〕48号等一系列文件,详细规定了我局重大事项决策的形式、程序,合法性审查的有关事项和内容,民主公开、跟踪评估及责任追究等。这些文件的制定提升了我局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公开性和民主化,加强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涉及我局的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的清理并及时修改或废止。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规定了局机关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并详细规定了决策应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今年我局制定的《襄阳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的实施指导意见》和《襄阳市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试行)》均按照决策程序,做到科学民主合法。

(四)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16年,我局已出台和《襄阳市人社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襄人社办〔2016〕86号),2019年,我局新出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襄人社办〔2019〕56号),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国家、省、市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要求,将行政执法信息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主动向社会公开,运用襄阳市劳动保障维权指挥中心系统,公开受理举报投诉案件涉及的主体信息、职责信息、程序信息、清单信息、监督信息等,便于劳动者劳动维权,及时准确完整记录并公开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佩戴执法标志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在执法活动中,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2019年以来,24个行政处罚决定自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官网、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及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按照国家“双公示”要求,所有行政处罚决定均通过“双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在8月份作为现场考核单位接受国家“双公示”考核组对我市考核,受到充分肯定,并被在全市通报表扬。集中公布重大违法行为6批次50起(次),将1100余条信用信息分类推送至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

2、全面推行执法过程记录制度。制定了《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襄人社办〔2016〕86号),一是规范文字记录。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启用新修订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格式文书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525号)规定,正确适用执法文书,规范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重点环节文字记录,确保记录内容合法规范、客观公正、及时准确。运用襄阳市劳动保障维权指挥中心系统,线上实时记录900余起举报投诉线索的受理立案及办理进度情况。按照《湖北省劳动保障监察案卷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结案案件全部归档存储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等案卷资料。按照省劳动保障监察文明执法用语要求,在执法全过程中规范使用执法用语,在襄阳市劳动保障维权指挥中心系统使用中,制定24条标准答复用语,规范统一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答复用语;二是完善音像记录和信息化记录。配备执法记录仪6台,设置询问室1间,对现场执法检查、调查取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过程,根据实际情况对同步进行音像记录。运用襄阳市劳动保障维权指挥中心系统,对案件类型、行业分布、发案区域等信息作出统计分析,并通过政务中心与其他部门的信息互联,发挥对舆情应对、行政决策的积极作用,进而完善信用监管体系,推动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3、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制作了案卷合法性审查登记表,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核。举行了行政处罚听证会,通过听证程序对行政执法案件的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今年,我局77起(次)处罚案件均进行了法制审核。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湖北省行政执法责任暂行办法》《湖北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制定《聘用协管员管理办法》,对执法辅助人员的录用、考核管理、工资福利待遇都做了详细规定,做到了管理规范。同时,做到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每年开展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等培训,执法人员均统一着装。今年开展了2期有关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有效落实

能够做到自觉接受各项监督,认真研究和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019年,我局共承办建议提案46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7件(主办和分办20件)、政协委员提案19件(主办7件),涉及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职业能力建设、劳动关系、事业单位改革等多个方面。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涉及我局的行政诉讼案件,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守疆亲自出庭应诉,局各领导班子成员及局机关调研员轮流出庭应诉,今年涉及我局开庭的诉讼案件21件,其中,19件有局领导参与出庭,出庭应诉率达90%,较好地完成了诉讼工作。同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不存在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

(六)化解社会矛盾成效明显

1、健全了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我局的劳动人事争议的仲裁和调解的多元化解机制能够有机衔接,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与上一级行政机关和法院能够有效对接,绝大多数矛盾纠纷能够通过法定渠道得到解决。今年我局仲裁案件结案率达97.5%,超出省厅规定的目标。

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在法治宣传方面,2019年,我局重点开展“惠民政策进万家”活动,利用各个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资源,及时做好新出台政策法规文件的公开发布工作。积极开展“五促五进”活动,今年全市人社系统共开展 “人社脱贫攻坚政策宣讲”进贫困户486场,“就业创业政策宣讲”进校园77场,“惠企维权政策宣讲”进企业441场,“治欠保支政策宣讲”进工地183场,“人社便民利民政策宣讲”进村居913场,积极有效地宣传各项惠民政策。今年6月份,全省人社系统法治建设培训班暨“惠民政策进万家”活动推进会在我市召开。5月份我局荣获全省“七五”普法(中期)活动先进集体。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极少数干部学法主动性不够。我局绝大多数干部能够积极认真自觉地主动学法用法,法律素养得到不断提升,运用法律思维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也不断增强,但极少数干部存在由于业务工作繁重,学法主动性不够的问题。

(二)人社政策法规宣传深度有待进一步深入。虽然我局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活动,但仍有少部分群众对人社政策法规了解不够。

(三)行政执法和劳动人事仲裁力量有待加强。行政执法领域存在案多人少的情况,行政执法力量有限,办案所需期限长,办案压力大,且行政执法领域突发情况多、案情比较复杂,执法人员经常需要加班加点处理工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作为司法的前置程序,承担了全市大量的仲裁工作,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

(四)工伤认定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虽然国家层面出台了《工伤保险条例》,但市级层面的《实施细则》制定较早,工伤情形规定不够细,与社会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不相契合,导致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实际操作不明晰,容易引起争议,当事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情形较多。

(五)“一窗受理”机制尚需进一步优化。一个窗口一个人同时受理169项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业务事项,造成工作人员工作量增加,业务压力增大。

三、下步打算

2020年,我局将继续认真履行人社部门的政府职能,继续完善依法行政的制度体系,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特别是重大决策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继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接受各项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继续深入推进“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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