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人社局以全面完成“法治建设”责任目标为中心,围绕“法治襄阳”、“法治人社”两条主线,认真落实“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依法化解行政争议、落实法治惠民实事、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六个方面的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内容,全面提高人社系统法治建设水平。现将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市人社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承担第一责任、分管领导承担直接责任、其他领导承担分管领域法治建设责任的法治建设领导责任体系。局领导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定期集中学习宪法、行政法、党内法规及部门规章,形成了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学法用法的良好局面。上级下发的有关法治建设方面的文件,局主要领导多次签批要求局全体班子成员学习传阅;我局出台的《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七五”普法规划》等重要文件均经过局班子成员层层审签把关。
二是印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建设暨第七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按照人社部印发的《全国人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全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文件要求,制定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建设暨第七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襄人社发〔2017〕29号),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宪法、法治政府建设法律法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及深化依法治理等六个方面重点任务做好了安排部署。
三是印发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为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法治建设重要部署,结合人社系统工作实际,年初,我们出台了《2017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襄人社发〔2017〕37号),明确了各单位(科室)全年的法治建设重点和任务,对抓好全系统法治建设起到具体指导作用。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省人社厅及市政府法制办统一部署和要求,从去年11月份开始,对我局出台或我局以市委、市政府及其两办名义制发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截至目前,我局共清理规范性文件229份,建议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61份、建议失效的规范性文件55份、建议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2份、建议修改的规范性文件1件。清理结果将在本局和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发布。
二是认真进行合法性审查。合法性审查工作关系到每个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只有做好合法性审查才能最大限度降低后期被提起行政诉讼与申请行政复议的概率。今年,我局先后对市内某大酒店、某防腐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案等7起行政处理案件;对马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6起行政处罚案件;对某蔬菜科技有限公司、某畜牧开发有限公司等3起拒不执行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对柯某等拖欠工资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案件;对代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起草的《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方案》和《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等7份对外发布文件,对局机关和劳动监察支队5份对外采购商业合同等全部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共提出合法性修改意见和建议30余条,最大限度地规范了具体行政行为。
三是及时公示行政处罚信息。今年,我局前后对宜昌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钟祥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两起行政处罚信息在局门户网站、湖北省市场主体信息监管平台、湖北省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平台进行公示,最大力度曝光违法失信企业,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年初,我局对全市2016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下发了《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通报》(襄人社发〔2017〕26号),对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行政执法案卷中反映出的在立案受理、调查取证、执法文书、送达执行等各阶段存在的执法不规范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二是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5月份开始,市人社局向各县(市、区)人社局,局属相关单位、机关相关科室印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认真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8月,全市人社系统印发了《关于转发省人社<关于进一步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襄人社办〔2017〕67号),截至9月,全市人社系统单位共审查项目116713件,审查无瑕疵116381件,共审查出问题364件,其中,执法不严格112件,执法不规范248件,执法不公正2件,执法不文明2件。
10月,经过全力督办整改,364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已经有349项已整改到位,另外执法不严格3件、执法不规范12件仍在进一步督办整改中。其中涉及社保基金金额418.95万元,已经有302.93万元追回。
四、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一是积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我们严格执行《市人社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一季度,市人社局局长亲自出庭“当被告”,体现了我局“一把手”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给人社系统干部职工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5月初,石某退休年龄认定一案,局分管领导主动出庭应诉;7月中旬,徐某认定工伤一案分管副局长主动出庭应诉,均体现了我局分管领导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二是积极主动做好日常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工作。今年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案9起,行政诉讼案32起(其中襄城法院25起,市中院7起),目前,还有26起案件尚未结案,其中17起案件正在一审阶段,5起案件正在二审阶段,4起案件正在复议阶段。
三是妥善解决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过程中的难点问题。针对司法程序已经走完但当事人仍然纠缠不休的胡某一案,我们积极配合司法机关与街道办事处妥善做好善后工作,没有出现新的事端。
五、落实法治惠民“十件实事”
按照《2017年全市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襄办发﹝2017﹞5号)要求,我局严格落实了由人社部门牵头的“健全农民工权益保障制度”这一法治惠民惠民实事。
一是建筑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方面。 截至11月底,全市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736个(市直251个),其中,在建项目154家,新建项目582家,均100%参保。共核定建筑业工伤保险费3547.19万元,实际征缴3369.49万元,征缴率95%。我们的主要做法是:1.积极推行建筑业工伤保险“一站式”服务。将各城区建筑业工伤保险基金核定职能整合到政府行政服务综合大厅建筑业项目参保登记窗口集中经办,实现城区内建筑业工伤保险“一站式”办结。2.进一步简化程序。将参保项目工伤保险足额缴费票据替代《参保证明》、工程中标通知书可代替工程合同书;参保登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15日缩短为1日。3.优化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待遇支付流程,缩短经办时限。对事实清楚、无争议案件将工伤认定时限由法定60日缩短为15日;对行动不便卧床不起的工伤患者,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4.建立24小时申报工作机制。以“金保工程”社保平台为载体,将建筑业务工人员参保登记业务移植到“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上,建筑总承包企业足不出户,可自行办理相关业务。
二是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作方面。今年,我局将起草制订《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意见(代拟稿)》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通知》两个规范性文件作为2017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中之重。其中《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业主)申领施工许可证前,必须按规定缴纳工资支付保障金,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业主)按规定缴纳工资支付保障金,确保工资支付保障金落实到位。具体金额按年度工程预算款的0.8%确定;其中,工期不足一年的,以全部工程合同价格为基数计提,最高不超过50万元。《通知》对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银行代发工资、农民工工资信息化监管等作了详细规定。
目前,《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通知》(襄人社发〔2017〕67号)已于6月28日联合印发;《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已审核完毕,拟于近期提交市政府研究印发。
三是劳动争议仲裁维权方面。截至目前,市仲裁院接待农民工来电来访225人次,立案处理涉及农民工权益劳动争议案件55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30多万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1.在市仲裁院接待室设立农民工维权服务窗口。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农民工来电来访咨询,实行首问负责制,打造一站式接待,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2.完善了农民工工资案件仲裁特别程序。为了适应人社部修订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市仲裁院再次制订了我市农民工工资案件仲裁特别程序,完善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绿色通道,依法依规处理涉及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3.依托市人社局网站搭建了调解仲裁信息化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将涉及仲裁的业务在网上公开,指导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群众了解仲裁业务,熟悉仲裁流程,更好地参与到调解仲裁活动中。
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组织开展专项普法活动。根据人社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市人社局和襄城区人社局在尹集镇联合开展了主题为“话说居民养老保险”的“12333”法制宣传日活动,现场接待咨询5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成功地举办了这次送政策法律“三下乡”活动。局信息中心和居保科同时举办了一期“12333”专家热线,在线解答政策。12月4日,我们积极参加“宪法宣传日”活动。积极组织人社系统干部职工在南湖广场向广大市民普及人社部门政策法规。同时,通过编订人社部门典型案例,向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开展以案释法。
二是开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普法宣传活动。我局印发了《关于印发《襄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工作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襄人社发〔2017〕29号)文件,局属各单位(科室)将“法律进社区”和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要求结合起来,进街道社区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的同时,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法律法规,提高了社区居民法律素养和对人社部门政策法规的了解,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是开展“送法上门”服务活动。4月,我们组织全系统普法志愿者和谷城县人社局一道,赴局机关扶贫点谷城县五山镇黄峪铺村,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为主要宣传内容,联合开展了一场以法律“三下乡”为主题的深入农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5月,我们以法律进社区、进企业为主题,各单位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6月以市就业局和人才中心为主,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宣传服务月”活动,并发放宣传资料。
四是定期组织开展干部学法。上半年,我局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的同时,我们组织人社系统各单位(科室)负责人现场旁听;分管领导出庭应诉的同时,我们组织法规科、养老科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旁听,给所有在场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9月中旬,我局组织人社系统干部职工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网络安全法》普法知识竞赛和《人社部门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下发了《市人社局无纸化学法用法通知》,组织市直人社系统近600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网络在线学法。
五是持续加强普法宣传培训工作。9月初,我们邀请局法律顾问(湖北联帮律师事务所律师)为人社系统干部职工上了一堂法治宣传课,法律顾问通过大量的行政案例讲解了在日常工作中尤其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容易引起行政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分析了公职人员尽职免责的基本原则,对人社部门如何加强依法行政谈了自己的看法和体会,让广大干部职工受益匪浅,效果很好。
七、法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依据不够具体的问题。比如工伤保险条例中“视同工亡认定条件”规定比较粗糙,而实际执法过程中问题多种多样。由于人社部门目前没有正式的更为具体的部门规章加以细分,容易引起行政争议。
二是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目前,工伤认定调查取证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均存在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执法人员数量与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均需进一步提高。
八、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继续做好法治城市建设方面的系列活动。扩大对外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普法力量配备。以“七五”普法为新的起点,落实主体宣传责任。全面规范“七五”普法及法治城市建设系列宣传活动。加强法律培训学习,强化局党组会议学法、请专家讲法治、人社法治专题辅导培训等活动。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谋划工作、处理问题的能力。
二是进一步规范具体行政行为。加大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审核力度,把好行政确认、行政处罚前的调查、核实、取证关,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及诉讼工作,通过事前严格具体行政行为,严格规范程序,提高群众满意度。加强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监督,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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