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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2022年度)
来源: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2022年度)-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2-21 加入收藏
[2022年,市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法治建设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打造“有力度的就业创业、有温度的社会保障、有高度的产业人才、有余度的劳动关系”“四度”人社战略目标,切实以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助推全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切实加强党的领导, 1.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工作的主题主线。大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通过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专题讲座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涵精髓贯穿到全局法治建设工作的全过程中,作为工作开展的第一推动力。, 2.压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并按时报送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发挥局党组在推进全局法治建设核心作用,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法治建设相关会议精神,并形成了学习研究制度;积极履行领导责任,成立领导小组,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健全;积极履行识人用人责任,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考察使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参考依据。, 3.法治建设组织领导能够落实到位。做到将法治建设纳入本级人社部门“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年初向襄阳市委、市政府和湖北省人社厅报告法治建设情况,并及时在官网上公布;将局属单位依法行政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终述职报告中均含有述法内容;法治建设经费能够得到充分保障。, (二)依法全面履行人社部门职能, 1.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参与襄阳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活动,通过对标对表《襄阳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责任分解表》,全面查找问题短板,制定问题清单,逐项分解任务,细化明确责任分工,为襄阳市示范创建活动增添人社风采。8月份开始,积极开展由人社部组织的全国法治人社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并助力保康县人社局被省人社厅推荐为全国法治人社建设示范单位。, 2.全域深化“三权重构”改革。深化“三权重构”改革成果,全面推进“2N+1”政务服务布局,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将N个受理窗口和N个出件窗口延伸到城区、街道和社区,1个人社大厅后台集中审核政务服务事项。在实现294个政务服务事项4个城区大厅与市人社服务大厅同步办理的基础上,完成6个街道(社区)294个全口径事项经办点位布局,平稳办理业务超2800余笔,“就近办”“全域办”成效明显。加快全域推广复制,加强县(市、区)改革督办考核力度。拟订《“襄十随神”人社公共服务事项区域通办联动机制框架协议》,将跨襄十随神通办事项增加至195个,区域通办数量位居全省第一。6月,“三权重构”改革列入省委党校教学内容,并以《人社服务管理与经办指南》特色项目被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作为省级地方标准立项推广。, 3.高质量开展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2022年以来,人社部选取湖北开展标准化试点探索,省人社厅将襄阳确定为全域综合试点单位。按照“全口径梳理、全领域推进、市县区协同”的工作思路,加强组织保障,统筹标准研制实施、推广应用,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深度挖掘襄阳特色服务项目,积极申报省级地方标准,不断推动人社服务提档升级,构建通用基础、服务保障、服务提供和岗位工作4大分体系,其中,通用基础标准体系研制标准24个,服务保障标准体系研制标准23个,服务提供标准体系研制标准237个(含第一批服务事项标准208项),岗位工作标准体系研制标准21个。成功立项《人社服务管理与经办指南》等6个省级地方标准,打造出11个优质行风建设“样板间”,受到人社部实地核查组高度肯定。,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严格做到依法决策。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完善依法决策制度,能够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制定出台的《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落实。,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襄阳市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制定出台的《襄阳市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奖补认定办法》《襄阳市创业示范集聚区奖补认定办法(试行)》《襄阳市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选拔管理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均按照公开征求意见、评估论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制发。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按要求进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及时在局官网上公布。, 3.发挥顾问律师的作用。制定《顾问律师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实现了市直人社系统顾问律师统一使用、统一管理、分头签约、分别付费。聘请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2名,系统公职律师4名,共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19条,参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80余件,胜诉(维持)率达98%,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制度设计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统筹推进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人社官网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佩戴执法标志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在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处理处罚、文书送达、强制执行、案卷归档等各个办案环节实行文字、音像全记录,配备执法记录仪12台,办公场所视频监控全覆盖。对全部行政处理处罚和移送公安机关案件进行两级法制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专项审核,并由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提出法律意见。按照“双公示”要求,20件行政处罚决定自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通过官网、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及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集中公布重大违法行为4批次42起。, 2.强化重点领域执法。持续深入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先后开展夏、冬季专项行动,全力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五项制度落实”,551个工程项目先后纳入农民工工资支付系统监管,累计为479582人次农民工代发工资336866.79万元,农民工欠薪案件结案率100%,全年共为1.9万名农民工追讨2.18亿元工资。, 3.优化日常执法监管。一是畅通渠道,劳动维权“一网通办”。建成“襄阳市劳动保障维权指挥中心系统”,上线“襄阳人社APP”和“襄阳劳动保障监察”微信公众号前端应用,为劳动者提供24小时在线维权服务。将受理立案、审批流转、调查取证、案件处理和结案归档等执法环节全程线上化,实现了“不见面”维权执法新模式。全年共有2064件案件网上办理,实现举办投诉案件和农民工欠薪案件到期结案率100%。二是数字赋能,工资支付 “一网统管”。升级“襄阳市农民工工资信息化监管系统”和“监察在线APP”,完善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信息数据库,把工程项目、工人信息、工资专户、银行代发及预警信息汇集到统一平台,实现了对在建工程项目的远程监管、移动监管、精准监管,有力保障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三是综合施治,联合执法“一网协同”。以信用为基础,以“互联网+监管”系统为枢纽,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完善日常监管工作规范体系,将监管事项全部纳入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先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与社会保险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帮助指导624家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化解了一批劳资隐患,有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4.推行包容审慎执法监管。制定《襄阳市劳动保障首次轻微违法容错清单(试行)》和《重点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和社会风险评估规则(试行)》,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对责任明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协调处理案件,80%以上案件均采用非强制性手段化解处理,确需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执行《湖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五)自觉接受监督, 1.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各方面监督。全年共承办建议提案28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15件(主办和分办14件、会办1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3件(主办9件、会办4件),主要涉及疫后经济社会发展、就业创业、人才培养、职业技能培训、职称评定、养老待遇、劳动关系建设等方面。28件建议提案中,涉及我局主分办件共23件,会办件共5件,答复意见均为满意。此外,全年共发生向市政府和省人社厅的行政复议案件14件,维持率90%以上。, 2.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印发《2022年度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安排表的通知》,做到行政负责人轮流出庭应诉。7月16日,局党组专题研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事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流程的通知》,全年行政负责人出庭40人次,出庭率100%。能够认真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不存在不履行的情况。安排专人负责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平台信息录入工作,与市中院、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建立了强制执行案件和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移送案件定期通报机制,20件行政处罚案件和23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均及时录入“两法衔接”平台,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同时,支持配合检察院诉讼监督,被市检察院聘请特邀检察官助理1人。,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项,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项,其中上年结转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项,包括予以公开事项10项,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事项4项,投诉、咨询类非政务信息公开事项3项。通过各个栏目主动公开更新信息总数2310条。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优化信息公开专栏,截至目前,共编制了7大模块,45小项公开栏目,各个专栏做到主动、及时、准确地更新公开政务信息。, (六)积极开展普法工作, 1.结合“人社服务员计划”进行普法。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实施人社服务员计划 助力企业促发展”活动,精准服务企业,落实惠企政策,为333家重点企业“一对一”选派服务员,其中重大项目23家、新业态企业20家、中小微企业28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6家,各县(市、区)分别为50家以上重点企业选派服务员。不断拓展服务方式,于8月印发《进一步深化人社服务员计划更好服务企业促发展有关事宜通知》,组建局系统业务骨干(专家库)微信群,实时解答企业疑难杂症,为企业提供24小时不间断提供政策宣传服务。全市服务企业976家,收集需求384个,解决问题349个,实现联系走访率100%、企业知晓率100%、政策落实率100%、诉求反馈率100%。, 2.积极开展“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通过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345热线等活动广泛进行普法宣传。继续开展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活动,比较典型的有:抽调精干力量前往“比亚迪项目部”召开现场服务对接会,各单位(科室)业务骨干分别从劳动关系、就业用工、社会保障、人才引进、工伤保险、技能人才、校企合作等方面进行政策宣讲和问题解答。举办襄阳市2022年工伤预防启动仪式,通过主流媒体解读工伤保险政策,对政策的重大意义、特色亮点,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回答记者提问,从而充分发挥媒体作用,营造活动声势与氛围。市就业局在省人社厅组织的“三微”(微动漫、微视频、微电影)作品评审中,获得全省一等奖的好成绩。, 3.大力开展普法进机关活动。组织每周政治夜校,举办各类系统讲座,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等人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业务政策规定为培训内容,围绕人社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和工作中遇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以报告和现场答疑的形式开展。全年共开展夜校培训32次,极大地提升了我局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政策水平。广泛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来自全市人社系统共70名选手参加了比赛,决出市级“人社知识通”24名、“岗位练兵明星”46名。8月份,参加全省人社系统练兵比武,取得省赛团体三等奖的优异成绩。,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在决策的年度目录的制定和后评估方面的工作需要加强,主要原因在于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意识方面有待强化。,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主要负责同志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持召开5次党组会、12次行政办公会研究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4月份,成立局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领导小组,印发工作方案,做到亲自部署、大力推进,全局上下形成了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5月份,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法治建设和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领导机制。8月份开始,积极开展由人社部组织的全国法治人社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积极参与全国法治人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据主管部门工作部署,积极参与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项目创建申报,围绕重点出击,在推广政务服务三权重构模式、养老资格静默认证全覆盖、打造和谐劳动关系四级网格、深化涉企保证金第三方担保缴存、信息化助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方面深入挖掘亮点经验,以单项工作示范创建为突破口,引领、带动人社领域乃至襄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发展。, 二是进一步规范人社法规制度体系。制定《市人社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规则》,严格履行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组织论证、风险性评估、合法性审查、制度廉洁性评估、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布备案等法定程序;持续开展涉及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清、减、降”,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工作。制定《市人社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严格履行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执行调整等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决策作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反馈机制,实行全过程留痕和一决策一档案管理。, 三是构建法治化风险防控机制。严格落实《重点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和社会风险评估工作规则》,在办理涉企执法仲裁案件时坚持依法保护、平等保护原则,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类、分析、评估,将执法、仲裁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降至最低,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和维权维稳双赢。重大疑难案件应形成会商处理机制,会同相关业务科室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并与相关部门做好协调对接,有效化解可能存在的风险。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制度,健全法律顾问履行职责工作机制,打通系统公职律师服务范围;定期组织顾问单位律师和系统公职律师,分析研判法治政府建设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对疑难复杂问题通过会商提出法律意见,力求问题解决在早在小,及时指导工作实践。, 四是加大普法工作的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通过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345热线等活动广泛进行普法宣传。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人社服务员计划”活动。加大人社部门法规宣传普及力度,坚持开展每周四“政治夜校”,积极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 , , 2023年2月13日    ][]

2022年,市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法治建设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打造“有力度的就业创业、有温度的社会保障、有高度的产业人才、有余度的劳动关系”“四度”人社战略目标,切实以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助推全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切实加强党的领导

1.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工作的主题主线。大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通过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专题讲座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涵精髓贯穿到全局法治建设工作的全过程中,作为工作开展的第一推动力。

2.压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并按时报送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发挥局党组在推进全局法治建设核心作用,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法治建设相关会议精神,并形成了学习研究制度;积极履行领导责任,成立领导小组,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健全;积极履行识人用人责任,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考察使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参考依据。

3.法治建设组织领导能够落实到位。做到将法治建设纳入本级人社部门“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年初向襄阳市委、市政府和湖北省人社厅报告法治建设情况,并及时在官网上公布;将局属单位依法行政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终述职报告中均含有述法内容;法治建设经费能够得到充分保障。

(二)依法全面履行人社部门职能

1.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参与襄阳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活动,通过对标对表《襄阳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责任分解表》,全面查找问题短板,制定问题清单,逐项分解任务,细化明确责任分工,为襄阳市示范创建活动增添人社风采。8月份开始,积极开展由人社部组织的全国法治人社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并助力保康县人社局被省人社厅推荐为全国法治人社建设示范单位。

2.全域深化“三权重构”改革。深化“三权重构”改革成果,全面推进“2N+1”政务服务布局,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将N个受理窗口和N个出件窗口延伸到城区、街道和社区,1个人社大厅后台集中审核政务服务事项。在实现294个政务服务事项4个城区大厅与市人社服务大厅同步办理的基础上,完成6个街道(社区)294个全口径事项经办点位布局,平稳办理业务超2800余笔,“就近办”“全域办”成效明显。加快全域推广复制,加强县(市、区)改革督办考核力度。拟订《“襄十随神”人社公共服务事项区域通办联动机制框架协议》,将跨襄十随神通办事项增加至195个,区域通办数量位居全省第一。6月,“三权重构”改革列入省委党校教学内容,并以《人社服务管理与经办指南》特色项目被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作为省级地方标准立项推广。

3.高质量开展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2022年以来,人社部选取湖北开展标准化试点探索,省人社厅将襄阳确定为全域综合试点单位。按照“全口径梳理、全领域推进、市县区协同”的工作思路,加强组织保障,统筹标准研制实施、推广应用,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深度挖掘襄阳特色服务项目,积极申报省级地方标准,不断推动人社服务提档升级,构建通用基础、服务保障、服务提供和岗位工作4大分体系,其中,通用基础标准体系研制标准24个,服务保障标准体系研制标准23个,服务提供标准体系研制标准237个(含第一批服务事项标准208项),岗位工作标准体系研制标准21个。成功立项《人社服务管理与经办指南》等6个省级地方标准,打造出11个优质行风建设“样板间”,受到人社部实地核查组高度肯定。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严格做到依法决策。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完善依法决策制度,能够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制定出台的《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落实。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襄阳市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制定出台的《襄阳市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奖补认定办法》《襄阳市创业示范集聚区奖补认定办法(试行)》《襄阳市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选拔管理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均按照公开征求意见、评估论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制发。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按要求进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及时在局官网上公布。

3.发挥顾问律师的作用。制定《顾问律师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实现了市直人社系统顾问律师统一使用、统一管理、分头签约、分别付费。聘请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2名,系统公职律师4名,共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19条,参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80余件,胜诉(维持)率达98%,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制度设计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统筹推进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人社官网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佩戴执法标志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在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处理处罚、文书送达、强制执行、案卷归档等各个办案环节实行文字、音像全记录,配备执法记录仪12台,办公场所视频监控全覆盖。对全部行政处理处罚和移送公安机关案件进行两级法制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专项审核,并由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提出法律意见。按照“双公示”要求,20件行政处罚决定自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通过官网、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及湖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集中公布重大违法行为4批次42起。

2.强化重点领域执法。持续深入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先后开展夏、冬季专项行动,全力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五项制度落实”,551个工程项目先后纳入农民工工资支付系统监管,累计为479582人次农民工代发工资336866.79万元,农民工欠薪案件结案率100%,全年共为1.9万名农民工追讨2.18亿元工资。

3.优化日常执法监管。一是畅通渠道,劳动维权“一网通办”。建成“襄阳市劳动保障维权指挥中心系统”,上线“襄阳人社APP”和“襄阳劳动保障监察”微信公众号前端应用,为劳动者提供24小时在线维权服务。将受理立案、审批流转、调查取证、案件处理和结案归档等执法环节全程线上化,实现了“不见面”维权执法新模式。全年共有2064件案件网上办理,实现举办投诉案件和农民工欠薪案件到期结案率100%。二是数字赋能,工资支付 “一网统管”。升级“襄阳市农民工工资信息化监管系统”和“监察在线APP”,完善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信息数据库,把工程项目、工人信息、工资专户、银行代发及预警信息汇集到统一平台,实现了对在建工程项目的远程监管、移动监管、精准监管,有力保障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三是综合施治,联合执法“一网协同”。以信用为基础,以“互联网+监管”系统为枢纽,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完善日常监管工作规范体系,将监管事项全部纳入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先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与社会保险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帮助指导624家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化解了一批劳资隐患,有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4.推行包容审慎执法监管。制定《襄阳市劳动保障首次轻微违法容错清单(试行)》和《重点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和社会风险评估规则(试行)》,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对责任明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协调处理案件,80%以上案件均采用非强制性手段化解处理,确需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执行《湖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五)自觉接受监督

1.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各方面监督。全年共承办建议提案28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15件(主办和分办14件、会办1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3件(主办9件、会办4件),主要涉及疫后经济社会发展、就业创业、人才培养、职业技能培训、职称评定、养老待遇、劳动关系建设等方面。28件建议提案中,涉及我局主分办件共23件,会办件共5件,答复意见均为满意。此外,全年共发生向市政府和省人社厅的行政复议案件14件,维持率90%以上。

2.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印发《2022年度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安排表的通知》,做到行政负责人轮流出庭应诉。7月16日,局党组专题研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事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流程的通知》,全年行政负责人出庭40人次,出庭率100%。能够认真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不存在不履行的情况。安排专人负责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平台信息录入工作,与市中院、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建立了强制执行案件和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移送案件定期通报机制,20件行政处罚案件和23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均及时录入“两法衔接”平台,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同时,支持配合检察院诉讼监督,被市检察院聘请特邀检察官助理1人。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项,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项,其中上年结转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项,包括予以公开事项10项,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事项4项,投诉、咨询类非政务信息公开事项3项。通过各个栏目主动公开更新信息总数2310条。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优化信息公开专栏,截至目前,共编制了7大模块,45小项公开栏目,各个专栏做到主动、及时、准确地更新公开政务信息。

(六)积极开展普法工作

1.结合“人社服务员计划”进行普法。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实施人社服务员计划 助力企业促发展”活动,精准服务企业,落实惠企政策,为333家重点企业“一对一”选派服务员,其中重大项目23家、新业态企业20家、中小微企业28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6家,各县(市、区)分别为50家以上重点企业选派服务员。不断拓展服务方式,于8月印发《进一步深化人社服务员计划更好服务企业促发展有关事宜通知》,组建局系统业务骨干(专家库)微信群,实时解答企业疑难杂症,为企业提供24小时不间断提供政策宣传服务。全市服务企业976家,收集需求384个,解决问题349个,实现联系走访率100%、企业知晓率100%、政策落实率100%、诉求反馈率100%。

2.积极开展“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通过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345热线等活动广泛进行普法宣传。继续开展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活动,比较典型的有:抽调精干力量前往“比亚迪项目部”召开现场服务对接会,各单位(科室)业务骨干分别从劳动关系、就业用工、社会保障、人才引进、工伤保险、技能人才、校企合作等方面进行政策宣讲和问题解答。举办襄阳市2022年工伤预防启动仪式,通过主流媒体解读工伤保险政策,对政策的重大意义、特色亮点,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回答记者提问,从而充分发挥媒体作用,营造活动声势与氛围。市就业局在省人社厅组织的“三微”(微动漫、微视频、微电影)作品评审中,获得全省一等奖的好成绩。

3.大力开展普法进机关活动。组织每周政治夜校,举办各类系统讲座,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等人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业务政策规定为培训内容,围绕人社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和工作中遇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以报告和现场答疑的形式开展。全年共开展夜校培训32次,极大地提升了我局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政策水平。广泛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来自全市人社系统共70名选手参加了比赛,决出市级“人社知识通”24名、“岗位练兵明星”46名。8月份,参加全省人社系统练兵比武,取得省赛团体三等奖的优异成绩。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在决策的年度目录的制定和后评估方面的工作需要加强,主要原因在于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意识方面有待强化。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主要负责同志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持召开5次党组会、12次行政办公会研究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4月份,成立局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领导小组,印发工作方案,做到亲自部署、大力推进,全局上下形成了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5月份,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法治建设和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领导机制。8月份开始,积极开展由人社部组织的全国法治人社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积极参与全国法治人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据主管部门工作部署,积极参与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项目创建申报,围绕重点出击,在推广政务服务三权重构模式、养老资格静默认证全覆盖、打造和谐劳动关系四级网格、深化涉企保证金第三方担保缴存、信息化助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方面深入挖掘亮点经验,以单项工作示范创建为突破口,引领、带动人社领域乃至襄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发展。

二是进一步规范人社法规制度体系。制定《市人社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规则》,严格履行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组织论证、风险性评估、合法性审查、制度廉洁性评估、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布备案等法定程序;持续开展涉及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清、减、降”,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工作。制定《市人社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严格履行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执行调整等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决策作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反馈机制,实行全过程留痕和一决策一档案管理。

三是构建法治化风险防控机制。严格落实《重点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和社会风险评估工作规则》,在办理涉企执法仲裁案件时坚持依法保护、平等保护原则,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类、分析、评估,将执法、仲裁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降至最低,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和维权维稳双赢。重大疑难案件应形成会商处理机制,会同相关业务科室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并与相关部门做好协调对接,有效化解可能存在的风险。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制度,健全法律顾问履行职责工作机制,打通系统公职律师服务范围;定期组织顾问单位律师和系统公职律师,分析研判法治政府建设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对疑难复杂问题通过会商提出法律意见,力求问题解决在早在小,及时指导工作实践。

四是加大普法工作的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通过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345热线等活动广泛进行普法宣传。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人社服务员计划”活动。加大人社部门法规宣传普及力度,坚持开展每周四“政治夜校”,积极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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