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名称
中共南漳县委政法委员会
二、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南漳县城关镇苗圃路282号;联系电话:0710-5231135
扫黑除恶问题线索举报电话: 0710-5231135;举报邮箱:nzzfwbgs@163.com
涉法涉诉信访线索举报电话:0710-5231135;举报邮箱:nzzfwbgs@163.com
政法队伍顽瘴痼疾和违法违纪线索举报电话:0710-5231135;举报邮箱:nzzfwbgs@163.com
三、机构职能
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定期研究部署全县政法工作,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指导协调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全县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四)协调政法部门做好涉及国家政治安全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的联动处置。协调指导全县反邪教工作。
(五)负责全县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并推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协调扫黑除恶、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等工作。组织推动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护路护线联防等工作。指导社会综合治理中心工作。指导全县见义勇为工作。
(六)监督和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协调督导重大、敏感案件的办理和政法部门在执行法律、政策中出现的重大争议事项。协调督导政法部门依法办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组织政法部门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对政法部门重大执法活动和事项进行备案。
(七)组织研究全县政法领域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协助做好法官、检察官员额管理和惩戒工作。
(八)指导协调全县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和社会稳定的网络舆情监控分析、引导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九)指导推动全县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县政法队伍的教育、培训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协助党委和纪委监委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县直政法部门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十)组织推进全县政法智能化建设。
(十一)管理县综治中心。
(十二)代管县法学会。
(十三)指导镇(区)政法委员和党委政法办的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班子分工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孙国强:主持县委政法委全面工作。
常务副书记高道龙:协助书记负责县委政法委日常工作。联系县公安局。
副书记夏顺彬:负责政治安全(反邪教)、社会稳定、铁路护路等工作,协管基层人民防线工作。做好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政治安全股(反邪教协调股)、维稳指导股。联系县人民检察院。
副书记吴越:负责平安南漳建设、见义勇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政法智能化建设等工作。做好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综治督导股、基层社会治理股、县综治中心。联系县人民法院。
县委政法委员郭昌海:负责机关日常行政事务、执法监督、涉法涉诉信访、乡村振兴、驻企党建、创卫创文等工作。做好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办公室(政策研究股)、执法监督股,代管县法学会。联系县司法局。
副书记秦华:负责扫黑除恶、法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调研宣传、档案管理、统战工作、机关群团、河湖长制、老干部及政法系统关工委等工作。做好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县扫黑办。
三、
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研究股)、政治部、执法监督股、政治安全股、维稳指导股、综治督导股、基层社会治理股(县护路护线联防办公室)、县综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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