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行为,7月1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襄城分局党总支副书记兼纪检委员江保善同志围绕公务用车管理开展集体提醒谈话,进一步重申公务用车纪律,分局班子成员和各股(室)、所负责人参加本次提醒谈话。
江书记要求,一要加强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学习,严禁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不得使用公务用车接送家属、亲友上下班、子女上(放)学,参与探亲访友、婚丧喜庆、观光旅游、购物、就餐及其他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不得将公务用车出租、出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用公务用车加油卡给其他车辆加油(公务用车加油“一卡一车”);不得用公款为私车加油或交纳过桥过路费等交通费用等,坚决杜绝公车私用、违规申请用车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二要强化公务用车审批和管理。在平台上申请公务用车时,要注明用车原因、用车人员、时间、线路,并按程序审批后方可使用。不可超时间、超范围使用公车。三是坚决压缩公务用车开支。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党政机关要压缩车辆购置和运行费用支出。不允许出现“既领车补又用公车”这种损公肥私的行为,既给国家财产造成了损失,又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党员干部在开展日常工作中,要优先使用个人车补,最大程度上压缩公车运行费用支出。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努力、久久为功。治理“车轮腐败”这一顽疾是一场持久战,分局干部职工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提在前面,提高懂纪守纪意识,把牢公车使用“廉洁关”,严防“车轮上的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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