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关于对21家社会组织撤销登记的公告
来源:宜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1-09-09 加入收藏
[关于对21家社会组织撤销登记的公告,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每年应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经查,下列16家社会团体、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已连续2年未参加年度检查。, 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已对下列社会组织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自公告之日起,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一律作废。, 一、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 1.宜城市集邮协会, 2.宜城市餐具集中消毒行业协会, 3.宜城市页岩砖行业协会, 4.宜城市水利学会, 5.宜城市王集镇花生协会, 6.宜城市南营桃花渡农家乐协会, 7.宜城市劳动者权益保障促进会, 8.宜城市水晶协会, 9.宜城市关爱妇女儿童老人工作者协会, 10.宜城市见义勇为促进会, 11.宜城市反邪教协会, 12.宜城市会计学会, 13.宜城市珠算协会, 14.宜城稻米协会, 15.宜城市副食百货行业商会, 16.宜城市雨花素食推广中心, 二、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1.宜城市鲤鱼湖社区幼儿园, 2.宜城仲景康复门诊部, 3.宜城市名师教育培训学校, 4.宜城市佳宝幼儿园, 5.宜城市中央舞台舞蹈培训学校, 宜城市民政局, 2021年8月30日][]

关于对21家社会组织撤销登记的公告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每年应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经查,下列16家社会团体、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已连续2年未参加年度检查。

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已对下列社会组织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自公告之日起,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一律作废。

一、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

1.宜城市集邮协会

2.宜城市餐具集中消毒行业协会

3.宜城市页岩砖行业协会

4.宜城市水利学会

5.宜城市王集镇花生协会

6.宜城市南营桃花渡农家乐协会

7.宜城市劳动者权益保障促进会

8.宜城市水晶协会

9.宜城市关爱妇女儿童老人工作者协会

10.宜城市见义勇为促进会

11.宜城市反邪教协会

12.宜城市会计学会

13.宜城市珠算协会

14.宜城稻米协会

15.宜城市副食百货行业商会

16.宜城市雨花素食推广中心

二、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1.宜城市鲤鱼湖社区幼儿园

2.宜城仲景康复门诊部

3.宜城市名师教育培训学校

4.宜城市佳宝幼儿园

5.宜城市中央舞台舞蹈培训学校

宜城市民政局

2021830

http://img.bangyiba.com/pictures/20241222/xiangyang/erweima/9818917.pn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如不能显示请刷新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